关于重申启航中学师德师风建设“八不准”的通知
近期,校园意外伤亡事件时有发生,为防止意外恶性事件发生,真正尊重学生的人格,爱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保护教师自身人身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重申启航中学教师行为“八不准”:
一、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准辱骂和侮辱学生;
三、不准随意请家长把学生带回家(有事尽量在校内解决);
四、不准随意让学生停课(处理问题时教师必须在场);
五、不准指使学生帮教师干私事、批作业;
六、不准罚学生帮老师跑腿、打扫卫生;
七、不准在校内外做有偿家教;
八、不准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任职。
启航中学党支部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