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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人社〔2014〕84号
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杭人社发(2014)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各类假期期间,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发办法,请于文件下发后两个月内报主管单位审批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拱墅区财政局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