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启航中学2022年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

特色示范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一、名额分配生推荐原则

1.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原则,依照科学、民主的程序确定人选,切实保证名额分配生推荐质量。

3.坚持学生本人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

4.严肃纪律,杜绝不正之风,按规定适时通报情况,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师生、家长等各方面的监督。

二、名额分配生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评定良好及以上。具有本校在册学籍号并在学校连续三年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三、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程序

1.张榜公布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名额分配生名额及名额分配生推荐学校名额分配。

2.召开初三学生和部分家长会,宣讲关于名额分配生的文件精神和推荐办法。

3.学生自愿申请,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报告,并上交“各类获奖情况登记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公布综合排名。

5.根据综合评分排名先后,依次选择名额分配学校,确定名额分配推荐生名单。

6.张榜公布名额分配生推荐名单,填写名额分配生推荐表,经校长签字后送名额分配生推荐学校。

四、名额分配生德智体美劳的综合评分

1.品德优良。推荐名额分配生必须品德优良,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初三第一学期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评定优秀,初一、初二学年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评定良好等第及以上。

(2)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获得3A3P及以上。

(3)初中三年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处分。

2.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95%,初中六个学期按下列比例计算成绩:(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学科按总分50%计分)

(1)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数、英、科学和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五科总分以30%计,初三第二学期一模考试语、数、英、科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五科总分以30%计。

(2)初二上、下学期期末语、数、英、科学和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五科总分相加除以2,以25%计。

(3)初一上、下学期期末语、数、英、科学和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五科总分相加除以2,以15%计。

3.综合素质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所占权重不高于5%,不同类别或项目可累计加分。

(1)各类综合先进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获市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等各类综合先进加3分,获市雏鹰金质奖章、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等各类综合先进加2分;区雏鹰银质奖章、区优秀少先队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加1分。当年同类获两项及以上荣誉,只按级别高的一项加分。初一初二学年担任校学生会干部,每学年加0.5分(中途退出除外)。

(2)体育竞赛类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获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8名的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5分,依次递减。2019年获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6名的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5分,依次递减;2020年获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8名的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5分,依次递减到第五名,第六、七、八名均为0.5分;2021年获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12名的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5分,依次递减到第五名,第六到第十二名均为0.5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团体项目(含球类)主力队员参照单项比赛加分。初中三年参加省市区运动会队员或学校认定的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集体比赛或展示等活动的队员,每次每人加1分。(以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为据)。

(3)艺术竞赛类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A.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B.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摄影、工艺、书法和绘画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者。C. 初中教育阶段获区艺术节一、二、三等奖者。以上加分标准(四人及以下),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加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加1分;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加0.5分。五人及以上集体项目加分相应减半。

(4)科技竞赛类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A.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三等奖。B.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中学生计算机竞赛程序设计和省级多媒体电脑作品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同一作品以最高加分为准)C.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虚拟或实体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者。D.初中教育阶段获区科技节、区多媒体电脑作品竞赛一、二、三等奖者。以上加分标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加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加1分;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加0.5分。

五、附则

1.本《办法》依据杭州市教育局杭教办基[2022]33号文件精神修订,并于2022年4月经学校名额分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若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有矛盾,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启航中学名额分配生工作领导小组。

杭州市启航中学

2022年4月